绥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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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24-06-30 22: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言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新时代绥棱县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县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绥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落实绥化市委、市政府关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立足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哈大绥一体化”战略机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制定《绥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绥棱县未来15年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据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要求,统筹构建绥棱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章总则

规划目的

为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新要求,落实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地指导城乡各项建设活动,考虑市民需求,立足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牢牢把握“哈大绥一体化”战略机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资源管控与要素配置,提升绥棱在全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省委“六个龙江”“八个振兴”“九个坚定不移”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全域旅游、数字经济、新型能源“四大产业”,推进区域协调、生态优先、统筹发展、以人为本,聚焦道路交通提档、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提速、社会治理提质“四大工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国土空间保障,建设开放宜居的富美绥棱。

规划原则

1.区域统筹、全域协同

落实国家和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充分考虑绥棱县委县政府关于保护与发展的总体构想,强化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与周边市、县在生态保护、城镇布局、产业发展和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做好辖区内部各乡镇之间的统筹协调。

2.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绥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严守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线,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把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生态优先,坚持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3.全域管控、突出重点

此次规划要覆盖县域辖区全域空间和全部空间要素,并突出国土空间格局、规划功能分区、上位强制性内容落实与分解等重点内容。

4.布局优化、提质增效

在现状基底上注重国土空间布局的优化,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规模和城市空间布局的优化,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5.以人为本、特色发展

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把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切实落实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尊重发展规律,根据绥棱县禀赋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优先保障有特色、有优势、有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空间,引导城乡特色发展。

6.公众参与、共建共治

健全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坚持开门做规划,加强部门合作,发挥好各相关领域专家的作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部门协同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社会监督。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层次和范围

本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县域。县域规划范围为绥棱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全县辖6个镇、5个乡、森工、农垦和单独统计区。重点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

中心城区。规划期内城市开发建设的集中区域。重点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

第二章现状基础与形势研判

第一节现状特征

自然地理格局

1.区位优势较明显

绥棱县地处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南端西麓,绥化市东北部。东与伊春市以山为界,东南与庆安县相邻,南、西南与绥化市北林区连界,西与海伦市以河为界,西北与北安市及逊克县接壤。距绥化市70公里,距哈尔滨市180公里,滨北铁路和绥北公路、三莫公路(原鸡讷公路)、伊齐高速等从县域经过,交通十分发达。

2.地形地貌多样

绥棱是典型的半山区县份,全境东北高,西南低,版图呈长方形菜叶状。县境东部及东北部为山区,地势较高,多为森林覆盖。西南部为丘陵台地及平原区,地势偏低。境内地貌分为侵蚀山地、侵蚀堆积台地、堆积河谷平原三种类型。沿河形成条带状平原,由一级阶地组成,土壤有黑土、草炭土、泥草炭土。堆积河谷平原区水资源十分丰富,以种植水稻为主。

3.气候四季分明

绥棱县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处于第二积温带的下限、第三积温带的上限,四季分明。

资源禀赋

1.动植物资源丰富

全县有白松、落叶松、樟子松、云杉、桦树等20多个树种;盛产蕨菜、松子、榛子等上百种山产品,人参、五味子等400多种药材;还有獐狍熊鹿、山鸡野兔等多种走兽飞禽。

2.拥有特色富硒土壤

富硒土壤范围遍布全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黑龙江省水稻、大豆、玉米主产区。

3.水资源量丰沛

全县水资源充沛,主要河流有努敏河、克音河、墨尔根河,皆发源于东北部山区;1座大型水库阁山水库,红旗、向阳2座中型水库和12座小型水库。

4.矿产资源丰富

绥棱矿产得天独厚,经国家地质部门初步勘探,已发现金、铜、页岩、玄武岩、泥炭等多种矿藏,多数属于品位高、贮量大、易开采的优势矿产,潜在经济价值百亿元以上。

5.旅游资源丰富

绥棱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可谓山水多娇、历史光荣、民俗鲜明、文化厚重。绥棱县山地林地遍布、河流水资源富足;是国家二类革命老区,留有丰富的抗联文化和遗址;拥有独特的民俗文化,大兴、民族和永合3个朝鲜族聚居村;是国家命名的农民艺术之乡,农民艺术包括黑陶、草柳编、农民画等。

社会经济

2020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呈现一产主导、三产为辅、二产滞后的结构水平。绥棱县一产占比最大,以水稻、大豆为主的种植业和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为主导产业;三产次之,以旅游、商贸物流、数字经济为主导;二产占比最低,以木材建材、绿色食品、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

第二节成效与问题

取得成效

《绥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实施评估。规划实施为绥棱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撑,为绥棱县中心城区城镇建设奠定了空间框架;为绥棱县中心城区城镇功能定位提供了保障;为城镇各项建设提供了有效规划引领。

《绥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实施评估。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障和引领作用,达到预期效果。规划实施期间完成了耕地任务,落实了耕地保护目标,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有效地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大,提高了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化水平。

存在问题

1.空间开发保护程度较低,生态活力释放不足

绥棱县生态环境本底优越,绿林环绕、田地分明、湿地完好、河流密布,全域呈现“五山一水四分田”格局,林地占全域用地的一半,三条主要河流川字形贯穿全域,水库众多,生态优势明显。但目前绥棱县生态活力释放不足、生态红利没有展现,生态旅游、碳汇经济尚未形成规模,需进一步融合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应在保护中谋划发展,在发展中重视保护,充分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产业空间集聚有待增强,产业链较短

县域内第二产业大部分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产业类型较多,但规模都比较小,产业链短、附加值较低,没有形成产业集群。绥棱县及经济开发区的产业正在谋求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数字产业,但其产业辐射带动能力仍较弱,部分乡镇间尚未贯通等级公路,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内各乡镇产业的协同合作。

3.资源利用不足,空间价值转化能力较低

绥棱县拥有贯穿绥棱全县的森林窄轨小火车,大湖泊、大田园、大森林、大湿地的生态养生本底遍布全域,是绥化市的生态北门户。绥棱还拥有富硒黑土、天然氧吧、天然温泉等天然养生资源,具有红色文化、森工文化以及独特黑陶文化的文化基因。但是目前绥棱县还是缺少全国全省知名、家喻户晓的品牌,生态、养生、文化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彰显。

4.部分乡镇交通联系欠佳,空间效率较低

公路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但县域路网布局过于集中、均衡性较差。县域内各乡镇之间公路联系尚显薄弱,导致部分乡镇客货流通不畅。其中,南部克音河乡、绥中乡、阁山镇、长山镇、上集镇等乡镇之间缺乏高等级道路直接联系,限制各类要素在域内的空间流动,制约经济发展,影响项目引进。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发展机遇

1.积极融入双循环格局、落实东北振兴战略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

国家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双循环”战略,以及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都将使绥棱获得稳定发展窗口期和政策红利释放机遇期。国家赋予的“五大安全”使命,我省实施的“六个强省”战略,绥化市提出的厚植“五个优势”、赋能“三篇文章”、加快“三个提升”的发展要求,为绥棱的经济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赴黑龙江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对产业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对外开放、文化旅游等方面作出重要讲话及指示,紧抓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带来的政策机遇,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新型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提升绥棱县在绥化市乃至黑龙江省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现绿色价值转换

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保护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擦亮生态环境底色,推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以生态旅游、富硒绿色食品、康养产业等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和生态产业,推进传统产业的绿色化和循环化改造,着力打通绿色价值转换渠道,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实施开发区绿色升级改造,着力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建设水平,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

面临挑战

1.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开发保护要求

绥棱自身生态禀赋优越,“南田北林”的空间格局,“星罗棋布”的水系和水库,在新时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要求。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基础上,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谋划在保护中谋发展,在发展中重保护的发展道路。

2.人口流失和老龄化对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人口减少和人口老龄化是东北地区乃至全国的普遍情况,会出现劳动力减少、消费模式改变、医疗和养老服务需求增加等情况,如何充分挖掘“第二次人口红利”、加强城镇空间适老设施建设、平衡人口减少和服务设施的关系,是未来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第三章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城市性质

发展定位

经济更具实力的富裕之城、环境更显优良的美丽之城、社会更加和谐的宜居之城、发展更为包容的开放之城。

城市性质

哈绥北黑发展轴重要节点城市,以发展绿色食品、新型能源、数字经济、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现代化城市。

第二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目标与指标

总体目标

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步入全省同类县市第一方阵,经济结构趋近合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符合绥棱实际的立县产业基本形成,产业项目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大森林、大湿地等特色资源有效运用,生态美、人文美、底蕴美成为绥棱名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田园养生示范县建设步伐,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完成,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文明深入人心,黑陶、农民画等文化遗产更好传承,以抗联精神为主题的红色文化充分开发。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处于全省上游,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加友好。坚持走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多种战略有效实施,包容、开放成为绥棱发展新模式。县域经济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对接,产业发展多元多极,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开发成为引领县域经济发展重要引擎,数字经济成为支撑创新就业增长点。

阶段目标

到2025年,绥棱县生态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林区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国土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不断提升,三类空间布局更加协调。立县四大产业—绿色食品、全域旅游、数字经济和新型能源初具雏形,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步入全省同类县市第一方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城镇宜居环境、核心设施基本建成,人民生活品质和社会保障持续提高。

到2035年,绥棱县国内生产总值超百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同类县市领先地位,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实现三产融合,四大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林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大幅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城镇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到2050年,实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环境品质、经济条件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打造四个绥棱,即经济更具实力的富裕绥棱、环境更显优良的美丽绥棱、社会更加和谐的宜居绥棱、发展更为包容的开放绥棱。

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

发展战略

构筑“山水田城”空间格局战略。整合全域全要素资源,构建“山水田城”的空间新格局,以南北向的309、304省道为主要发展轴,以333国道和伊齐高速为次要发展轴,围绕大青观国家森林公园和五一原始部落打造山林秘境生态康养区;以阁山水库为核心,串联周边水库,发展滨湖休闲旅游区;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强化黑土原乡田园观光区;以多彩文化交融,促进城区与林业局局址融合发展,打造人口集聚发展的文化新城。

塑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战略。以大健康为理念,以林业资源、山水资源、文化资源、网络资源为基础,构建“健康引领、多产联动”的绿色现代产业体系。做强木材卷材、绿色食品、新型能源、数字经济、文化旅游支柱产业。同时,挖掘机会产业,探索“硒+”产业、碳汇经济、医药产业。主要发展方向为“硒+农业”“硒+工业”“硒+养生旅游业”,碳指标交易,医用药品成分提取和制造,冰雪装备制造和举办冰雪活动、旅发大会等。全力打造绿色有机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第一基础产业、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第一窗口产业、数字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第一融合产业、新型能源新旧动能转换第一引擎产业。构建支撑绥棱现代健康产业体系的四根“顶梁柱”。结合绿色食品、新型能源、数字经济、文化旅游四大板块,融合一二三产,打造全产业链,通过数据平台加以实现和推广。

形成“双向开放”区域协同战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升对外开放能级,推进对内多元合作。依托哈大绥共同发展,通过交通互联、生态共治、产业协同、设施共建等手段,融入全县和全省发展格局。重点承接相关产业,提升全域旅游地位,加强合作,突出农副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的产业特色。

提升“惠民为民”城镇品质战略。提升城镇居住品质,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健全医疗卫生设施,完善教育设施、改善养老托育设施、发展文旅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县城公共厕所;推进市政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市政交通设施、完善市政管网设施、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打造舒适宜人的城镇风貌,全方位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打造精致美丽县城。

第四章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到203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5.7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191.06万亩。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上级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规模、布局及管控要求,到2035年,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965.77平方千米。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到2035年,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按不超过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21倍控制。

第二节落实主体功能区

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定位

落实《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的绥棱县全域为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在国土空间开发中提升生态产品服务功能,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和耕地布局,制定转移人口政策,引导人口向城市化发展区域集中。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加大“点状”布局用地支持力度,禁止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市化开发。

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区定位

依据双评价,结合乡镇实际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细化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

重点生态功能区功能定位及要求: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要生态功能,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引导城镇建设与工业开发集中布局、点状开发,禁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维系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要依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城镇。

农产品主产区功能定位及要求: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区、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区。

城市化地区功能定位及要求:重要的农林产业和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域经济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承接周边农业人口和林业生态人口转移的集中区。

第三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全域开发保护格局

构建“南田中湖北山一屏、一主三副一轴两廊”的全域开发保护格局。

南田:南部以四海店镇为界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形成南部黑土乡野田园区;中湖:中部以阁山水库为核心,串联周边水库,形成中部河湖休闲旅游区;北山:北部围绕大青观国家森林公园和五一原始部落形成北部山林保护区;一屏:县域北部小兴安岭生态屏障。包括生态建设区和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作为县域生态环境较好,生态敏感度较高的区域,规划对生态保育区进行严格监控与保护。生态建设区主要是受人工环境影响较大区域,用地类型主要是居民点和耕地,规划城市和乡村建设以及工业和农业生产过程要注重生态保护与景观环境重塑的区域。

一主:中心城区是绥棱县的主中心,是绥棱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三副:以阁山镇、上集镇、四海店镇作为县域发展重点城镇;一轴:以贯通绥棱县域南北的省道为依托,形成城镇发展主轴,是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主体引导空间;两廊:以333国道和齐伊高速形成的两条开放走廊,空间上形成南北带动扩散趋势,与伊春、齐齐哈尔、黑河形成互联互通发展通道。

第四节优化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

加强国土规划分区与管控

加强底线管控、全域统筹的思路,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六类规划分区。建立各类规划分区的国土用途管控目标、空间布局和管控规则,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益。

生态保护区。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空间划定为生态保护区。

生态控制区。将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区域划定为生态控制区。

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农田保护区。

城镇发展区。将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划定为城镇发展区。

乡村发展区。将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为满足农民集中生活及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划定为乡村发展区。

矿产能源发展区。将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区域划入矿产能源发展区。

第五章保护优质农业空间

第一节构建农业空间格局

农业发展格局

优先保护县域内耕地,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划形成“一园三地、两带三区”的农业发展空间格局。

一园:为县域西南侧中心城区铁路西侧的绥棱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打造绥棱特色富硒农产品品牌。

三地:依托上集镇、双岔河镇和建兴林场的资源优势,打造上集镇水稻试验基地,双岔河镇玉米、大豆种植基地,建兴林果业种植示范基地。

两带:由南北向的努敏河为界,形成的县域西侧优质大豆产业带和县域东侧优质稻米产业带。

三区:北部山林农业发展区,县域北部的乡镇和林场发展,食用菌、寒地龙药、人参等林下经济。西侧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县域西部的乡镇打造玉米、大豆主产区,重点发展优质玉米、大豆种植基地。东侧粮食生产功能区,县域东部的乡镇发展水稻生产,打造水田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绿色水稻产业化开发。

第二节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乡(镇),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重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并积极探索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机制,夯实永久基本农田底数,切实做好耕地保护。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

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涉及占用黑土耕地的,落实占黑土补黑土,在黑土区范围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并按照规定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再利用。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加强补充耕地监管。

实施耕地进出平衡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除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经批准实施的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应当通过合理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适宜整治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利用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严守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引导陡坡山地上的耕地调整为林木、草坪、苗木种植,将不符合国家规定在平原耕地上种植的苗木、林木和草坪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区域置换;科学利用滩涂、盐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区域适度转移。同时,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步合法置换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地质量。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经依法批准确需占用的,应先补划后占用。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土地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

落实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措施

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对黑土耕地实行战略性保护,加快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扩大黑土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黑土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黑土区耕地实施分区保护和治理,平原旱田类型区实施秸秆还田、耕地轮作等肥沃耕层培育措施;坡耕地类型区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减少水土流失;风沙干旱类型区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实施保护性耕作,发展旱作节水灌溉技术;水田类型区开展水资源超载生态化治理,完善节水配套措施,实施深度节水控水,探索区域水资源调配,缓解地下水超采程度;推进松嫩平原西部地区实施盐碱地综合治理。坚决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科学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

结合耕地保护目标、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按照“占一补一”要求,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适度开发其他草地、裸土地等耕地后备资源。

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合理降低施肥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污染耕地阻控修复,推行农用薄膜、废弃菌袋、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投入品回收利用,减少对耕地的污染。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修复,开展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加大退化、损毁农田生态修复力度,开展轮作休耕试点。提升耕地生态功能与价值,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绿带、绿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耕地在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农田景观等方面的生态功能。

第三节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

树立大食物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基础,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在保护好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农产品生产空间从耕地向草原、森林、湿地等国土空间拓展,推进现代农林产业一体发展,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壮大中药材、食用菌、呆头鹅、有机食品等特色产业,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

建设都市农业保障区

优先保护中心城区周边农村地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资源,结合实际需要建设果蔬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提高生鲜农产品就近供给能力。保障生态防护、观光休闲、科普教育等面向城市居民多样化需求的功能空间,促进现代城郊型农业多元发展。

保障种植业生产空间

围绕保障种业安全,推进种源技术攻关,推进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围绕资源优势,进一步调优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以上集镇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增加水稻种植,大力发展特优10、寒地稻花香等优质水稻,将绥棱县建设成优质水稻生产区。以双岔河镇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增加大豆种植,优先发展食用型高蛋白大豆品种种植,将绥棱县建设成优质大豆生产保护区。在压缩玉米面积前提下,支持发展鲜食和饲料型玉米种植。

科学配置畜禽养殖空间

围绕“两牛一猪一禽”,重点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空间,突出龙头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建设;推进万头生猪项目建设,逐步扩大大鹅饲养规模。

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以发展绿色、特色、有机食品为重点,不断扩大“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

扩展林下经济发展空间

在“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外,立足特色资源潜力,扩大特色农产品生产规模。鼓励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济作物结构和面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辐射带动农户发展食用菌生产。支持寒地龙药生产,以北部森工集团和国有林场为重点,适度发展人参规模化种植,探索辟建中草药基地。

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

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加大棚室果蔬建设,合理保障高标准、高质量、低能耗、多功能型蔬菜、水果、育苗、畜牧业等设施用地,推广应用各类高效节能新型先进优质棚室,加快利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气候条件禀赋短板,科学核定各类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第四节乡村空间布局优化及乡村振兴

村庄分类引导

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1.集聚提升类村庄

是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规划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保护乡村风貌。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加强村屯河道截污、生态修复和长效管理。

2.城郊融合类村庄

规划发挥村庄区位优势,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3.特色保护类村庄

规划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

4.搬迁撤并类村庄

指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人口流失特别严重、不具备保留价值需移民的村屯实施搬迁撤并,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村屯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规划应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安排。

推进乡村振兴

1.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1)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

(2)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动卫星遥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应用,支撑我县粮食生产实现全过程远程监控、风险预警和辅助决策。加快构建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打造全县电子商务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

(3)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积极推动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购销关系、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积极落实各级政府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使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优先支持农业合作社等与农户具有密切联系的经营组织,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农企融合共赢模式。将农民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安排到产业组织和产业链中,带动农民积极参与融合发展,实现稳定增收。在支农资金分配、涉农企业扶持等方面,向有利于农民分享增值收益的融合主体倾斜,确保农民更好分享产业链增值的收益。

2.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求。

(1)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交通硬化路建设,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2025年,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

(2)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建设老人日托中心、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新型养老机构,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快递便民服务网点、连锁便民店等设施,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3)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改善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实现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倡导文明新风尚,着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广泛推广高效秸秆节能炉,探索秸秆汽化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加快家居取暖清洁化步伐,建设生态型文明新村。

3.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空间

统筹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空间。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产业用地需求。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在中心城区周边、重点景区周边以及交通走廊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沿线成廊、集群成圈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促进乡村生产服务业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

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通过土地整理、村庄整治获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使用。在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对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的产业类集体建设用地可规划为工业、商业、物流仓储等经营性用途。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及收益共享机制,整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动土地连片开发。

第五节有序开展国土综合整治

明确整治目标

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整体谋划、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开展农用地整治

按照现状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实施黑土地水土保持工程,治理坡耕地,防治坡耕地侵蚀退化,对坡度超过25度坡等地有计划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推进地力提升工程,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整治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土壤质量较好、灌溉设施和排水保障有力的耕地,加强田水路林综合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重点推进绥中乡、双岔河镇、四海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布局。

科学开发利用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在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选取相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土地开发价值的地块,优先划定适宜性较好的区域,综合经济技术水平的影响,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适度合理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粮食安全,并采取合理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优化乡村(林场、农场)建设用地布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将乡村(林场、农场)居民点,通过分类拆迁、重建、更新、合并等,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拆迁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完善乡村(林场、农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乡村(林场、农场)旅游。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预留土地优先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开展“空心村(林场、农场)”等土地整治。坚持节约用地、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空心村”“危旧房”整治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开展撤并土地整理工程,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加强中心村建设,逐步缩并分散、零星居民点,推进集约利用土地。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指标交易。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镇范围内农村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也可以在县域范围内调剂使用或结合国省政策推进指标交易,所得净收益优先用于乡村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工程,加强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监管,对重污染土地进行土壤治理修复,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激励机制。严控农村畜禽养殖、农药化肥面源污染,利用生物技术降解处理畜禽粪污,引进适用秸秆和畜禽粪污回收、加工处理机具。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完善农村聚居点卫生厕所、污水处理、垃圾收运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第六章筑牢绿色生态空间

第一节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生态安全格局

以山脉、水系为骨干,重要生态功能区为节点,塑造“一屏三廊多核”的国土生态系统保护格局。

一屏:县域北部小兴安岭生态屏障。包括生态建设区和生态保育区,生态保育区为松花江分局绥棱林业局、松花江分局通北林业局、松花江分局沾河林业局、黑龙江大青观森林公园、黑龙江双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绥棱努敏河自然保护区、绥棱县四海店林木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板块,生态保育区作为县域生态环境较好,生态敏感度较高的区域,规划对生态保育区进行严格监控与保护。生态建设区为县域生态保育区以外区域,生态建设区主要是受人工环境影响较大区域,用地类型主要是居民点和耕地,规划城市和乡村建设以及工业和农业生产过程要注重生态保护与景观环境重塑的区域。

三廊:主要包括努敏河、克音河、墨尔根河3条主要河流形成“川字”河流格局。重点保护三条廊道生态景观环境,是饮用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的重要保障。叠加各系统的各项生态服务功能,计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评定生态重要地区。生态重要地区集中于现有保存较完整、连通性较高的保护区与天然森林、草原、湿地。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地区往往临近城镇开发边界或位于受损林地、草原、湿地。

多核:整合县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同时识别森林、草原、湿地、水域中的大型斑块,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界定为特殊生态敏感地区,将天然林、湿地、草原、主要河流界定为重要生态敏感地区,其他地区界定为一般区域。

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敞开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第二节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基于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整合归并优化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控,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区内原住居民应实施有序搬迁。一般控制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可布置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以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适度开展生态休闲、科普宣教、自然体验、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镇村和矿业权,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

第三节生物多样性保护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建立以小兴安岭生物保护极重要区为核心,以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为主体,以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为补充,以哺乳动物迁徙廊道和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为连通的绥棱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严格管控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

结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的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确保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优化生态环境,恢复种群丰度

对区域内森林、湿地、水域等自然生态系统实施系统性保护,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和越冬地,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场所,强化主要保护对象及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为珍稀濒危物种生存繁衍提供空间保障。修复和连通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节点和濒危物种栖息地之间的哺乳动物和水生生物的生物扩散、迁徙廊道,解决生境岛屿化、栖息地破碎化、栖息地质量不高等生态问题。加强对小兴安岭西坡水曲柳、红松、野大豆、五味子、黄花、紫椴、穿龙薯、貉藻、乌苏里狐尾藻等重点原始森林野生植物的保护,以及小兴安岭温带森林区内中华沙秋鸭、白鹤、原麝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恢复珍稀物种种群丰度。

第四节统筹水资源节约保护利用

强化水资源利用管理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推动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和农业节水增效,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加快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强节水、中水回用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水源地保护区优化调整,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控。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要求,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强化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工程设施,要依法依规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弃置渣土。禁止围垦湖泊,禁止违法围垦河道。不得以涉河建设项目名义许可尾矿库、永久渣场,不得以桥梁、道路、码头等为名,对开发建设房屋建筑、风雨廊桥、景观工程、别墅等进行许可。对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建设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划。河湖管理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范围衔接区域,遵照更严格的保护要求。对于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要统筹粮食安全和防洪安全,稳妥处置,结合“三区三线”划定予以调整。湖管理范围内不宜划定用于占补平衡、后备资源的耕地。

第五节严格林地湿地资源保护利用

林地保护与用途管制

1.确定森林保护利用目标。

以提高森林质量为核心,加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森林资源保护,以提升和转化森林价值为重点,科学经营森林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规划至2035年,绥棱县林地面积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

2.加强森林资源管控引导。

加大天然林保护修复。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严格执行天然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限制天然林采伐,禁止采伐原始林,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

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标准,促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各类建设工程确需征收、征用或占用林地的,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级别以及审批权限,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

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根据林地保护等级、森林类别、林地质量等级,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等不同区域的管控要求,将林地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保护等级,分别确定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3.合理安排造林绿化空间。

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等固碳和减排措施,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高林分质量。通过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清晰掌握林草资源本底,科学规划造林空间。适宜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实现造林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到2035年,按照造林相关要求计划完成任务。

湿地保护与用途管制

明确湿地保护利用目标。严格落实总量控制与限额使用、依法占用、占补平衡、生态补偿等湿地管理制度,确保全地区湿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立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监测湿地生态环境动态变化。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严格保护低洼地等调蓄空间,明确河湖水系、湿地、蓄滞洪区和水源涵养地的保护范围。保持湿地斑块面积的增加,提升斑块类型的多样性与规模分布的面积,降低人为干扰因素,保持湿地斑块粒级结构稳定。

实施湿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湿地转为非湿地。完善湿地用途的管理制度,实施湿地系统保护和分级管理,合理设置湿地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在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以及生态区位重要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含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地形地貌恢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加强沼泽湿地和珍稀候鸟迁徙地、繁殖地的保护,稳步推进退耕还湿,恢复退化湿地,提升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生态保护红线核心保护区外的湿地,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允许有限利用湿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研学基地和营地、自然教育、特色种植养殖等绿色产业,重点推进镜泊湖源头湿地公园生态旅游。

第六节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明确矿产资源利用目标

加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力度,全面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发展绿色矿山。至2035年,形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稳固和提高优势矿种利用,合理开采优势矿种。按照“产业规模化、生产集约高效化、矿山建设生态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发展理念,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主抓,延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优化调整矿产勘查布局

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矿产资源禀赋、开发适宜性等因素,科学确定勘查开发区域。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除国家允许开展的勘查活动外禁止勘查;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外的生态红线区域,可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远景调查等公益工作,以及国家、省允许的其他勘查活动;永久基本农田内勘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内原则上不新设矿业权。

合理安排矿产开采布局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域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区域空间调控能力,有效保护资源,规划期内实行勘查规划分区控制管理。以具体建设项目为依托,划分允许开采区、备选开采区。

允许开采区。矿产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易于形成规模化生产,开采过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备选开采区。绥棱县附近拟建设哈尔滨—北安高速铁路,设置两处备选开采区,绥棱林业局建兴花岗岩石材矿和绥棱县石头山建筑用碎石矿。

村民自用取料点。允许村民为生活自用在规划的取料点采挖少量砂石土资源,可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但不得用于商业销售、不得损毁农田和肆意破坏生态环境。村民自用取料点由所在地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负责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不用于商业销售、不任意扩大开采范围、不破坏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推动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坚持“大中型优先,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大中型矿山及主要小型矿山集中区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生产矿山改造升级,至2035年,基本形成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严格执行矿山勘查开采企业准入要求,对实行保护性开采和限制性开采的矿产资源和矿区应严格开采准入要求,应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等开发要求,应符合鼓励开采区域、矿种及最低开采规模等规定。依照矿产资源和主要矿区(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实现新建矿山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相适宜,从源头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无证开采、盗采等活动进行查处,保障对矿山(采矿权)总量调控政策实现。加强矿山开采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等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矿产开发应符合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

提高矿产开发的综合利用率,加强矿山企业技术结构调整,积极引导鼓励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进规模化开采。淘汰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浪费资源和能源的小选矿厂、小加工和小制品生产线,改变部分矿区技术落后、管理粗放、小而散的开发现状。加强矿产资源,尤其是煤炭、稀土和金属矿产共伴生矿产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循环示范工程,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特别是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固体废物、尾矿、矿井水及矿山废水等的综合开发利用。

加强矿产资源管控

禁止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其附近采矿,且矿山开采没有对主要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强化开采规模准入管理,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推进矿山规模化发展,促进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拟设立矿业权区域需协调好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公益林的关系,禁止采矿用地占用耕地、林地。

第七节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科学确定重点修复区域

根据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结合全县自然地理空间格局、地形地貌特点和区域河流水系分布,将全县划分为7个重点修复区域,并提出差异化治理措施。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区。全面开展县域水源保护区范围及等级划定工作,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对河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时监测,为全县城乡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加强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在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隔离防护栏,一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置水源保护标识牌、警示牌等。加强水源保护区周边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环库消涨带植被恢复,保障水库水源涵养能力,恢复水库生物多样性。

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土壤保持,改善土壤质量,调节径流,控制洪水,生物多样性保护,滞留与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主要防治技术体系有:湿地防护体系、重要河流及两岸防护体系、基本农田防护体系、水土保持措施监管体系、生产建设项目防护体系等。

西南部平原农田水土保持重点区。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建立起坡、水、田、林、路、村综合防治型生态模式,遏制黑土地水土流失、风蚀和耕地质量下降。完善灌排设施,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包括农田防护林在内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黑土保育重点区。重点进行黑土保育、水土流失治理、全域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农田周边生态缓冲带建设。发展精准农业以及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积极推进青饲料种植工程,农业科技教育和实习基地、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基地。重点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土壤进行全面普查并进行配方施肥,改变传统的耕作制度,加强植物保护增强防病抗病能力。开展农田防护林、草场防护林建设,改善农田小片林草种类多样化微型生物生态系统修复。保护水土资源,降低黑土层流失量,提高黑土地地力。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生产矿山按照“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积极推动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坚持因矿施策、分类治理,加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力度。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周边、生态主要廊道内的废弃矿山,鼓励恢复为林地、草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村庄附近,或者地形条件、环境要求适合通过工程手段整治为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的废弃矿山,鼓励恢复为农业生产用地。城镇周边、风景旅游区非核心区等人类活动较为密集地区的废弃矿山,根据城镇功能配置和旅游区功能配置的要求,统一规划废弃矿山综合利用。未设置采矿权的破坏山体,积极谋划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进行统一安排。

水土流失修复重点区。禁止在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水土流失治理方向是治理为主,防治结合。主要是以侵蚀沟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为重点,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减缓土壤侵蚀速率,本着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工程、植物措施并举的治理原则,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地安排沟道防护工程等各项治理工程。综合防治各项措施相互协调配合,工程保护植物、植物保护工程,逐步形成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立体防治结构,发挥群体防护作用,达到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城区生态修复工程提升重点区。大力实施城市“还绿、建绿、扩绿、透绿”工程,对植物园、东北湖公园等现有园林提档升级。打造干线和出城口的特色绿化和景观绿化,见缝插绿插景,建设一批“小微公园、街角绿地”。区域以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系连通、城区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构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障区域生态系统安全,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空间开发和保护新格局,城乡建设空间体系更加平衡适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优化提升。

以努敏河干流为主体骨架,以“一库三河”水系支流和交通干线线型防护绿地为网格,将城乡建设用地融入周边生态格局的绥棱县生态廊道。提高全县整体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生态系统质量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生态功能维护治理,加大矿产开采环境生态修复力度,稳步提升全县湿地绿地面积、质量、保护体系,建立保护立法,制定科学规划以国土绿化为统揽,充分结合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建设来加强生态保护。大力开展林地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湿两大工程,有效保护境内生物多样性,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提供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能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主导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绥棱县“物种基因库”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森林生态修复

森林是全县最重要的生态系统,是生物种类最多、结构最复杂、能量转换和物质循环旺盛、生物生产力和稳定性程度最高和生态效益最强的生态系统。通过“源地—廊道—节点”的生态保护网络建设,提高生态安全及可持续性。在尊重自然、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前提下,提升森林质量。重点采取封禁保护、退耕还林、植树种草、森林抚育、改造林相等措施,修复森林生态系统,丰富和提升林地林相,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适生空间,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功能。继续推进植树造林,实施人工植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山育林等工程,严格落实“林长制”。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按照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结合绥棱县水土保持规划,统筹考虑自然环境条件、生态系统关联性和山水林田湖草各类生态要素不同的生态功能,以夯实自然生态本底为目标,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绥棱县属于“国家级大小兴安岭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是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绥棱县属于限制开发区域,是国家主要的生态产品主产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主要防护对象为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要河流源头、重要湖库周边等。绥棱农场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河流水生态保护和治理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河湖长制,加强涉水空间管控,狠抓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维持河湖生态廊道功能,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优先修复努敏河、双岔河沿江岸线水生态系统,对污染河岸采取清淤、疏浚等措施修复受污染基底,合理设计生态护岸形式恢复岸坡生境,构建河岸缓冲带搭配乔灌草,恢复和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实施中小河流、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避免国土冲刷流失。

湿地生态修复

以双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绥棱努敏河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为关键节点,系统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构筑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对于湖泊湿地,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污染清理、环境治理、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网、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恢复重要自然湿地功能。稳步推进珍稀水禽等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恢复和鸟类迁徙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强湿地污染防治,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负面清单所列活动强化监管,加大惩罚力度。对于穿越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建设便于动物迁移的通道设施。

矿山生态修复

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工作,采取部署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开展重点区域专门性监测等措施。通过监测,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改进矿山开采技术。矿山企业不断加强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科学研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防治技术。选择最根本有效的办法减少土地资源破坏,各矿根据本矿的自然条件和技术水平,选择各自适用和有效的开采方法。对于建材及非金属矿产,从开采就采取措施降低地表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利用固体废弃物回填采坑,既减少了废石土渣占用破坏土地面积,又防止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

加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对因建设活动受到破坏的山体,应按其原有形态和连续走向进行修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重建破损山体的植被群落;建设生态廊桥,修复因线性基础设施分割而破碎的关键生态节点以及重要生态源地,提升景观连接度与生物多样性,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对自然恢复类废弃矿山进行逐点实地核查和综合评定,将不符合自然恢复条件的废弃矿山,纳入人工修复矿山治理的范围。分类处置,连片治理,一矿一策,分期治理。开展分类修复、复垦和综合利用,采取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治理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地质环境、地质安全和自然景观等问题,恢复山体地形地貌景观与生态系统,使地质环境达到稳定。探索废弃矿山多元利用模式。大力支持矿山公园、地质遗迹公园建设,实现废弃矿山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再提升。

第七章形成宜居城镇空间

第一节城镇空间格局

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规划构建“一主三副、多点联动,一轴两廊、网络融合”的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主三副:一主为绥棱县域中心城区,是绥棱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三副为县域重点镇,分别为四海店镇、阁山镇、上集镇,是带动其他乡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集中发展的城镇,也是向周边地区提供完善的服务设施的城镇。

多点联动:以一般镇、其他乡为载体,是周边农村地区的农业、农民、农村的“三农”服务基地,发挥各自优势,建设具有特色和活力的乡镇。

一轴两廊:一轴是以绥棱县域南北向省道为依托,形成绥四公路城镇发展轴,是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主体引导空间,是绥棱县城镇主要发展轴。两廊是以国道G333为依托形成伊绥黑开放走廊,以高速公路S12为依托形成伊绥齐开放走廊,空间上形成南北、东西带动扩散趋势。

网络融合:通过不同等级规模的乡镇与交通道路形成多向、密集的网络联系。从而协调全域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城镇对周边农村地域的带动,推进城乡一体化。

第二节产业空间布局

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围绕“省级示范、百亿绥棱”的产业发展目标。以绿色富硒农业生产为特色,构建立县四大产业,即绿色食品产业、新型能源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

1.优化升级第一产业

擦亮绥棱富硒金色名片,做优“硒+农业”。发展鲜食和饲料型玉米。拓展食用菌产业多元化发展,延长食用菌产业链。推进林业产业多元化发展,利用林下生态环境资源,推动林下养殖发展。

2.提升发展第二产业

围绕水稻、玉米、大豆三大农作物发展农副食品精深加工业,进行全产业链项目开发。拓展畜禽、食用菌、蔬菜、酒类方向食品加工。扩量升级建材产业,引导木材企业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发展,重点打造防水卷材产业,加大“废弃”木质材料的循环利用。培育壮大风能、光能、秸秆等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农光一体发电项目。优化升级黑陶工艺品、木制工艺品产业。

3.培育发展第三产业

积极发展生产性、生活性现代服务业,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依托“数据小镇”建设推动绥棱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聚焦“旅游+”,融合文化、红色产业、农业、康养、体育、商贸等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县域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一轴两带四区多节点”空间发展格局。

一轴:城镇发展轴。以贯通绥棱县域南北的省道为依托,形成城镇发展主轴,是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主体引导空间,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两带:产业发展带。以333国道和伊齐高速为依托构成两条经济发展带,空间上形成南北带动扩散趋势,协同周边城市发展。

四区:以上集镇为中心,辐射泥尔河乡、长山镇南部、阁山镇南部,后头乡和靠山乡部分区域,打造水稻生产主产区、水田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双岔河镇为中心,辐射克音河乡、四海店镇、阁山镇、绥中乡,打造玉米、大豆生产主产区,重点发展优质玉米、大豆种植基地。把绥棱镇、靠山乡、后头乡城郊村打造为瓜菜、食用菌特色种植主产区。以四海店区域野生坚果、阁山镇钙果、长山镇提子、双岔河镇百果园,以及林区联合片区,形成林果业主产区。

多点:绥棱镇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观光休闲农业、农林牧产品种植。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业、扩量升级建材产业、优化升级黑陶工艺品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双岔河镇开发玉米、大豆精深加工产业和以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为主导的商贸物流产业;四海店镇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等服务业。上集镇重点发展绿色水稻产业化开发及依托绿色稻米贸易的商贸物流;建兴林场依托现有林区资源,重点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等。

绥棱经济开发区

1.经济开发区位置

绥棱县经济开发区位于中心城区西侧,滨北铁路两侧。

2.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

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轻工产业及现代仓储物流产业。主要发展稻米、玉米、大豆加工,植物油、乳品、肉禽类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林下食品、调味品加工,酿酒及饮料等精深加工)、木材加工、防水卷材、纺织服装产品加工,推进绥棱黑陶、木制艺术品制造产业。结合原材料输入和产品输出的现代物流运输产业。

第三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综合考虑城镇的环境容量和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区及经济开发区等优势区域倾斜。动态监测城镇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存量用地挖潜规模等,作为新增城镇用地指标投放的参考依据。规划至2035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使用建设用地下降达国家和省级要求。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用地协调发展。

构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严控项目准入门槛,严把项目用地合同约定及土地审批后监管,提高新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统筹地下与地上空间资源开发利用

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规模、时序和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地下空间建设。按照功能综合化、空间人性化、交通立体化的原则,尊重地形环境和建设条件,统筹土地利用、交通、市政、防灾和人民防空等相关内容,优先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地下交通、人民防空工程、应急防灾设施的建设空间需求,促进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发挥城市地下空间综合效益。

推进开发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实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挂钩制度,严控低效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在保持环境适宜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开发强度。依托开发区,整合改造各类“小、散、乱”的产业集聚区。

积极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

实行差别化存量用地消化政策。引导消化城镇、村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严格控制新增闲置土地,加强存量盘活工作组织保障,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完善土地权属和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优化供地程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分类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城市存量空间盘整、激活和优化,支撑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工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加强零散工业用地综合整治,针对旧厂房,通过拆改结合、局部扩建、空间集聚、产业升级等方式开展更新。针对旧街区和村庄,通过改造更新、功能置换、引入第三产业、提升容积率、复合开发等方式开展更新。

推进存量采矿用地整治。存量采矿用地整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确定土地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鼓励对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和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腾退后用于新增用地相关指标增减挂钩。

第四节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供需平衡

推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升级

绥棱县产业结构要以低碳化为目标,兼顾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型产业两方面,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立足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加强对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节能减排力度,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关闭。实现传统产业向产业多元化,生产清洁化,利用高效化的新型产业经济转型,达到整体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最大化。

能源供需平衡和碳排放减量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改变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减少碳排放规模。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逐步降低煤电比例,建设低碳城市。有序推动高耗能和高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煤改气、煤改电,降低煤炭资源直接消耗规模。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擦亮生态环境底色,推进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积极发展碳汇经济,实施森林经营碳汇增汇,增强湿地碳汇功能,打造碳汇经济地区。

第八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一节城镇功能布局

功能结构

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两轴、四心、六区”的空间结构。

两轴:主要沿西城路形成南北向城市发展轴线和沿繁盛大街形成东西向城市发展轴线。

四心:老城商业服务中心、铁东交通枢纽中心、城北旅游接待中心和城南行政办公中心。

六区:城西产业发展区、铁东产业发展区、铁东综合服务区、北部品质居住区、中部老城区、南部品质生活区。

第二节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

规划分区

1.居住生活区

是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2.综合服务区

是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3.商业商务区

是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4.工业发展区

是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5.物流仓储区

是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6.绿地休闲区

是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开敞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7.交通枢纽区

是以客运站等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8.战略预留区

是以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

第三节居住与住房保障

居住用地布局

居住用地主要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其中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超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等。在现状居住用地分布的基础上对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整合优化,拆迁铁路以西现状棚户区,将居住用地全部布局在铁路以东,以繁盛大街为中线向南北展开布局,新增居住用地主要布局在城区西南部。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调整优化住宅用地供应,有效缩短商品住房去化周期,优先保障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合理调控新建商品住房供给。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新建、配建和购买等方式,合理增加公租房房源,提升存量公租房房源使用效率,缩短轮候期限。结合实际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供给。

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合理安排改造时序。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做好棚改项目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其他城建项目衔接。

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设计指南》(TD/T1062—2021)的有关要求,按照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合理配置配套生活服务设施。

第四节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

绿地系统格局

绿地遵循点、线、面相结合原则,并与自然水体、开放空间、道路系统形成良好对接,形成集中设置,多点布局的格局。空间格局可概括为“三河引领、绿带串联、多园点缀”。

三河指克音河、吉长沟和光芒沟形成的生态廊道绿地系统,是建设城市新形象,体现绥棱宜人、宜居、宜业的良好城市环境的重要战略区域。

绿带指沿主要道路形成的绿化景观廊道。

多园指城县级、组团级公园绿地。

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中心城区构筑“县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的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六节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及经开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为农副食品加工、仓储物流、建材加工、旅游服务接待、数字经济等。二产以高科技、低污染的工业为主,对有一定程度污染的企业,按其特性采取不同措施布置。

经济技术开发区

1.发展方向

按照“内充、南扩、东移、北拓”的思路推动开发区发展建设。

内充:利用规划区内未利用区域,引进食品及畜禽产品加工项目落地发展,配建工业污水处理厂。

南扩:向南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扩展。

东移:以承接和发展优势资源(大豆、玉米、水稻)全产业链项目为目标,在滨北铁路东侧建设。

北拓:腾退北部大量棚改用地发展工业。

2.经济开发区空间布局

通过创新驱动、内优外联、绿色发展的策略,打造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区:绥棱经济开发区。

三园: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主要发展稻米、玉米、大豆加工,植物油、乳品、肉禽类加工,打造富硒有机食品。轻工产业园。主要发展林下食品、调味品加工,酿酒及饮料等精深加工、木材加工、防水卷材、纺织服装产品加工,推进绥棱黑陶、木制艺术品制造产业。现代仓储物流园。利用便捷的铁路货运专线及公路运输,结合原材料输入和产品输出。

第七节综合交通体系

城市道路系统

1.道路结构

规划路网延续现状形成的总体框架,采用方格网状道路系统,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六横八纵”骨架的主干道系统。

六横:由规划一街、规划五街、繁华大街、繁盛大街、园林大街和规划七街组成的六条东西向主干路。

八纵:由西一路、铁东路、滨北路、规划二路、西城路、中心路、东城路、东兴路组成的八条南北向主干路。

2.道路等级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的分类标准,将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加强主干路建设与提升改造,发挥主干路的骨架性交通功能;次干路增加路网贯通性;加密支路网建设,提高可达性,提高路网密度。

第八节城市综合防灾

城市防洪排涝

1.防洪标准

规划克音河中心城区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2.防洪堤防工程规划

突出抓好流域的综合整治,加强防洪堤工程、排涝工程,建设洪水预警报警系统工程,逐步实现监测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城市抗震减灾

泥尔河乡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烈度Ⅶ度,其余抗震设防标准均为地震烈度Ⅵ度。各类建筑物应按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要求进行建设。

第九节景观风貌与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定位

以“路”为骨架、“水”为脉络、“城”为核心、“文化”为纽带,确立绥棱县中心城区整体风貌的特色定位为“人文荟萃、田园养生、美丽城镇”,将绥棱县中心城区打造成为蕴含历史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的人文之乡和展示山水环境、提供优质生活、宜居宜游的美丽城市。

空间景观格局

利用河流水系等自然景观,结合公园广场共同构建纵横交错的蓝绿生态网络,建构城区的骨架肌理。依托北部吉长沟生态廊道、西部克音河生态廊道和南部光芒沟生态廊道,自老城中心出发,打造以繁盛大街城市传统带和西城路城市提升带为主的城市活力轴带,形成现代风貌区、老城风貌区、工业风貌区和自然风貌区等四大核心功能片区,构建“一心两带三廊四区”的城市空间景观风貌格局。

第十节城市更新

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用地高效利用,全面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人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创造更多灵活空间、多种功能混合空间便于市民创业就业,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把绥棱建设成为“寒地绿都、康养绥棱”提供空间保障。

第十一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开发利用原则

以人为本、平战结合、近远结合、集约利用、公共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地下空间。

规划目标

按照建设紧凑、集约型城市的要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各种地下空间利用的可能性。根据城市功能逐渐完善的需要,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运营效率,促进城市繁荣。

第十二节“四线”管控

城市绿线

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划依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中心城区的城市绿线并进行管理。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划依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划定中心城区的城市蓝线并进行管理。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划依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划定中心城区的城市黄线并进行管理。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章城乡魅力空间

第一节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

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

1.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

在全县开展对绥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绥棱历史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培养全社会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与历史文化相关的特色活动,如举办绥棱民族文化节、各民族传统艺术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游艺比赛及演出等,弘扬优秀历史文化。

2.发展基于历史文化展示的特色旅游

将文化遗址展示作为重要主题来组织旅游线路,结合绥棱县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自然旅游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旅游产业。推广历史文化景点和展示线路。

开发旅游资源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效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发展可持续旅游,不得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生态环境。

第二节城乡风貌特色塑造

全域风貌定位与特征

1.风貌特色提炼

(1)山水格局特色:山乡兼具、水绿交织

绥棱县地貌大体为“五山一水四分田”,是东北地区独具特色的平原山城。绥棱山水、森林、湿地等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拥有着平原之城所没有的独特风骨。大田园、大森林、大湖泊、大气候贯穿绥棱全域,成为绥化市当之无愧的生态北门户。

(2)历史文化特色:历史悠久、多元融合

绥棱县历史悠久,绥棱有着丰富的地域文化,垦荒文化、林区文化、抗联文化、民俗文化交织。有红色文化记忆的抗战遗址、纪念碑、展览馆等,抗联文化遍布全域。以窄轨小火车为代表的森工特色文化,其纵贯全域、串景之丰,全国稀缺,有极高的开发价值。黑陶文化独具特色,是绥棱旅游的文化形象代表,具有极高的辨识度。

2.风貌特色定位

从自然环境、城乡形态、历史文化出发,绥棱县的整体城乡风貌可以定位为:寒地绿都、康养绥棱。塑造望田看水、透风见绿、簇群错落的景观风貌,建设成为城景融合、田城共生的国土空间风貌格局。

城乡风貌结构

基于绥棱文化资源,强化地域文化特征,顺应时代发展导向,以山水环境为基底,凝练全县形象表征空间要素,构建“一城引领、一廊贯穿、三区辉映”的绥棱总体风貌结构。

一城引领:以县城为核心打造文化休闲之城,建设为绥棱旅游综合服务地、绥棱文化休闲第一印象区。

一廊贯穿:以贯通绥棱县域南北的县道、窄轨小火车以及努敏河复合轴线为依托,形成南北交通大动脉,一线串珠的风貌黄金走廊。

三区辉映:分别为南部田城景融合风貌区、中部湖光山色风貌区、北部森林秘境风貌区。

全域风貌管控

南部田城景融合风貌区:主要包括绥棱镇、靠山乡、后头乡、泥尔河乡、上集镇、绥中乡以及阁山镇南部、长山镇南部。以“富硒田养、美丽乡居”为定位,建设以富硒农业为基础,以生态为依托、以旅游为引擎、以文化为支撑的集休闲农业、民俗体验、红色旅游、康体养生等功能为一体。

中部湖光山色风貌区:主要包括双岔河镇、四海店镇、绥棱农场、阁山镇北部以及长山镇北部。此区域围绕阁山水库,重点推进阁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重点发力四海店红色康养小镇。

北部森林秘境风貌区:主要包括绥棱林业所辖区域。此区域依托绥棱北部森林、湿地、人文等特色资源,以“畅享大森林、原生态人文森林、秘境湖泊自驾运动”为主题,打造为省内知名的森林生态旅游目的地、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乡村风貌塑造

乡村风貌应秉持生态优先理念、尊重村庄自然环境,做到统一整体风貌、营造协调村庄环境,着力挖掘地域乡土元素,塑造独特村庄特色。切实保护好村庄的传统格局以及自然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传承村庄文化底蕴,延续街巷肌理,提出村庄总体风貌管控要求。

第三节全域旅游发展

发展定位

以文旅融合发展为抓手,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把绥棱打造为中国北方生态旅游目的地,形象定位为“寒地绿都,康养绥棱”。利用“农业+”“生态+”“文化+”等模式,促进旅游与教育、文化、康养产业和农业深度融合。

旅游发展策略

1.全域化大谋略,全景化强引擎,全民化享福利,建设全域大景区。

以“全域大景区”为发展战略,以景区的理念规划全域,大力实施最美县城、魅力城镇、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打造全域大景区格局小火车旅游线一线串珠,塑造一乡一片景,百里正成画的生态叠加走廊。让城区成为迎客厅、让乡村成为会客厅、让道路成为流动的风景通廊。

2.资源保护为前提,产旅融合为关键,搭建大健康产业生态圈。

以寒地黑土为基础,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绿色培育,生产优质的土特产品,引爆市场品牌,提升知名度,然后再发展农业+互联网、农业+休闲、农业+健康,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后面进行产业转型升级,走大健康发展之路。打造以健康养生、医药、养老、医疗、运动及食药为主的大健康产业。扩大本地中药材种植规模,引进国际水平的专业医疗机构,强化中医养生。

3.区域联游,构建“外向型旅游产业基地”,主动融入黄金游线。

打破行政界线,加大绥棱县与农场、林场的区域合作。注重与驻绥单位深度开发合作,并主动出击寻找市场,突出以县域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主动融入哈伊、哈黑的黄金游线、对接全省的经典旅游线路。针对市场精准营销,选择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客源地区较有实力的旅行社、网络旅游媒体合作。

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一城、一廊、三区”的全域旅游格局。拉开“全域大生态、全景大养生”大空间格局。做大“山养”“水养”“田养”三大高颜值生态养生圈,做强小火车流动养生大动脉,做美县城文化休闲门户。

一城:绥棱文化休闲之城(中心城区)。县城的旅游集散及综合服务高地,小火车的始发点,美景第一站。

一廊:森铁小火车文旅产业走廊。南北交通大动脉,一线串珠的旅游黄金走廊,铁轨上“变幻的风景与流动的养生馆”、重要旅游集散地。

三区:环湖康养度假旅游区(水养)。围绕阁山水库,重点推进阁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发挥好温泉、青云寺、滑雪场的康养功能,构建大健康产业,打造养生养老度假高地。重点发力四海店红色康养小镇,以“一镇三村”为框架,构建四海店康养小镇客厅、国际运动度假村、宝山抗联文化村、半截河关东民俗特色村。

黑土原乡田园养生区(田养)。以“富硒田养、美丽乡居”为定位,建设以富硒农业为基础,以富硒果蔬、寒地玫瑰、弱碱水为特色,以生态为依托、以旅游为引擎、以文化为支撑、以富民为根本、以创新为理念、以市场为导向的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集休闲农业、民俗体验、红色旅游、康体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绥棱富硒农业田园康养产业聚集区。

山林秘境生态旅游区(山养)。依托绥棱北部森林、湿地、人文等特色资源,以“畅享大森林、原生态人文森林、秘境湖泊自驾运动”为主题,重点打造森林湿地大生态旅游区、原始部落人文森林旅游度假区、白马石自驾运动基地等项目打造为省内知名的森林生态旅游目的地、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以森林生态康养旅游为主导功能,区域整合联动发展,打造知名森林生态旅游目的地、森林康养基地。

第十章城乡支撑保障体系

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目标、策略

1.发展目标

以“扩容改造、畅通省际、加大覆盖”为目标,对全县公路进行补充完善。对建成时间较长、标准较低的公路实施扩容改造,以解决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与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不适应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东北振兴国家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完善省际通道布局,实现省际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大公路网络的覆盖面,拓展国土发展空间,促使公路网络布局更加均衡。

2.发展策略

提升网络的开放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交通通道为主轴,带动城镇体系轴的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交通布局,提高路网的连接和配套,形成哈尔滨市通往黑河、俄罗斯方向的省际通道节点。

发挥区位优势,改善区域交通条件。绥棱县位于黑龙江省域内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边缘,是黑龙江省5条纵向通道之一的黑河—哈尔滨—吉林通道的节点城市,区位优势明显。规划应完善绥棱县域综合交通体系结构和层级,高效衔接,便利顺畅,加强国土及沿线资源开发,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县域形成“一主、一副、其他乡镇、村”的公共服务体系。一主为县域公共服务主中心,位于中心城区,承担主要的县域服务职能。一副为四海店镇县域公共服务副中心,承担一定的县域服务职能;乡镇、村庄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乡镇政府驻地、村委会驻地,服务于对应行政范围。

城镇公服设施配置标准

夯实城镇社区基础服务,按“15分钟社区生活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两个层级,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身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身、行政管理等设施。

乡集镇社区生活圈公服设施配置标准

依托乡集镇所在地,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务要素,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核心。

村/组层级社区生活圈公服设施配置标准

依托行政村集中居民点或自然村组,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注重相邻村庄之间服务要素的错位配置和共享使用。

第十一章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基本原则

推进区域一体化共进原则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创新跨界资源整合、设施共建共享等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提高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度,发挥基础研究优势,整合区域创新资源,促进人才流动、科研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引领转型的区域创新体系。

市场主导,政府引领。遵循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引领、空间开发管制、公共资源配置、一体化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优化行政区与功能区关系,客观平衡各方利益。

绿色发展,保护生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推进重点流域、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打通绿色发展的制度通道。

第二节建设重点

推进区域多向合作

1.区域交通互联互通

推进公路改造升级、实现区域互联互通,经由滨北铁路、萝北—额布都格公路(G332),伊齐高速公路(S12)、三合—莫力达瓦旗公路(G333),合理衔接与绥化市内及周边县市公路整体布局。共建物流枢纽、物流平台、物流线路,重点推进融运通铁路物流港建设。推进人流、物流、产业要素流动畅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2.区域生态共治共保

落实国家建设东北森林带、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以及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生态屏障”的重要布局;与海伦市、伊春市共同推进跨区域自然保护地的协同建设、保护与修复;与兰西县、望奎县等共同加强呼兰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与庆安县、北安市、伊春市等地加强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3.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加强与发达地区交流合作,融入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和哈绥北黑发展轴,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动态调节匹配,促进优化和协同发展。融入从哈尔滨至绥化为南部起点,到伊春市、友好区、五营区、汤旺河区、嘉荫区的小兴安岭森林养生度假片区,大力发展旅游产业。与海伦市、北林区等地合作,融入绥化市东部区域旅游发展活力轴和诗画田园康养旅游区。

4.区域设施共建共享

促进天然气、高压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提升城镇安全韧性,提升绥棱县中心城区公服设施等服务周边海伦市、望奎县、北林区下辖乡镇的能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新格局。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增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权威性、严肃性认识,防止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本部门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执行到位。

第二节规划实施传导

对乡镇规划的传导指引

加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乡镇空间布局和功能发展的综合指导,突出战略导向和结构控制。引导乡镇级规划落实县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各乡镇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

专项规划指引

本《规划》外不得另行设立其他空间规划,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部门或行业规划必须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实现“多规合一”。相关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各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空间安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成果应及时纳入“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监管,为各行业各部门业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详细规划的传导约束

城镇开发边界内,对不同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主导功能提出差异化引导要求,明确需要向各编制单元传导的功能定位、核心指标、管控边界和要求。其中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道路网密度等应作为约束性指标向下传递,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以及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路的走向、红线宽度应作为刚性要素层层落实。产业园区按照规划范围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

城镇开发边界外,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明确重要控制指标、要素配置等约束准入条件。

第三节完善保障机制

提升国土规划信息化水平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现状地类基数转换规则,根据实际进行地类细分,形成一张底图,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县级总规数据库;不断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各部门共享共用,同步建设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县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对落地上图特别是示意上图的线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允许根据前期工作进度优化调整线位。

宣传与社会监督

开展规划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规划的意识。完善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利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对县级总规的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

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加强专业融合创新,加快大数据、5G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补齐短板,培养知识结构丰富、能力复合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才。加强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地方规划人员参加省内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学习研讨和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文件学习。

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对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不断优化政府资金投入,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多元化资金筹措方式,激励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等投资或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和管理,形成资金投入合力。积极支持通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成果应用,投入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方式,夯实企业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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